近日,太原市城西公证处内,年过七旬的李玉萍老人拉着陈秀峰主任的手,一个劲地道谢。原来是李大妈存款时填错了名字,导致需要用钱时无法取出,多亏公证处为老人及时办理了声明书公证,才使老人顺利取出了“救命钱”。 前不久,家住万柏林区彭村的李玉萍老人气喘吁吁地走进城西公证处,一进门就急得直跺脚,哽咽着喊:“我孙女病了,我要取钱给孩子看病!”“取钱应该去银行啊,为什么上咱公证处来了?”公证员以为老人找错了地方,一脸不解。经询问才知晓,老人还真是来“取钱”的。3年前,李大妈在银行存了一笔2万元的定期存款,在写存折的时候,没上过几天学的大妈没在意,就把自己的名字“李玉萍”按平时的习惯简化成了“李玉平”。近日,小孙女突发疾病要动手术,大妈想把钱取出来给孙女看病,却被银行拒绝了。“钱是我存的,名儿也是我写的。俺村谁不知道李玉平是我?你们咋这么较真儿?我这钱是给孩子看病的!”大妈在银行辩解了半天,还是不好使。在银行员工的指引下,她只好到公证处来办理公证。 看到大妈急得满头是汗,公证员立即为老人办理声明书公证。在核实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后,公证员为大妈起草了声明书,随后与银行取得了联系。在确认声明书内容是银行认可的情况下,公证员为大妈办理了声明书公证。很快,大妈拿着声明书和身份证顺利地从银行取走了存款。(来源:山西法制报 记者杨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