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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14-01-10 16:26

    说起公证,可能很多人觉得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公证已经步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出国留学、移民、旅游、经商、探亲要公证,委托他人办理经济民事事务要公证,合同协议要公证等。从今天开始,本报与省司法厅联合推出《身边的公证故事》系列报道,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涉及公证的各种法律,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一份法律的保障。

 

 “公证员,你可得帮帮我们啊,不然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可怎么办啊……”近日,在郑州市黄河公证处里,一位老大娘哽咽地对公证员哭诉着。

老大娘姓李,她的儿子阿南是位出租车司机。阿南两个月前去接在外地打工的媳妇,不料出了车祸当场死亡。李大娘因为儿子去世眼睛已经哭得快看不见了,儿媳妇虽然捡回来一条命,但失去了劳动能力,现在连说话、走路都成了问题。为了给儿媳妇和未成年的孙子看病,李大娘一家不但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亲戚朋友很多钱。李大娘准备把儿子留下来的出租车转包出去,可是被告知因为车辆行驶证和出租车营运证上是儿子的名字,所以自己和儿媳妇都不能处分这辆车,除非先办理继承公证。

 “我就不明白了,这是我儿子的车啊,他现在不在了,我们为什么不能转包出去呢?我们需要救命钱啊。”李大娘满腹的委屈和疑问。

公证员告诉李大娘,因为车辆行驶证和出租车营运证上是阿南的名字,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只有他才有权转包或者变卖这辆车。现在阿南去世了,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已经开始,如果阿南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应优先按照遗嘱或协议的内容办理继承,否则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财产,也就是说,李大娘和她的老伴,还有儿媳妇、孙子都能继承。

 “你们作为继承人需办理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然后持公证书才能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而且现在这辆车属于你们共同所有,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无法独自处分这辆车的。”问明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情况后,公证员耐心地向李大娘解释着。

 “那我和老伴都不要这辆车,这车让儿媳妇一个人继承行吗?”李大娘问。

公证员进一步解释道:“您和老伴如果不想要这辆车,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车辆就可以由您的儿媳妇和孙子共同继承。您的孙子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所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的母亲替他办理相关的手续。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他的母亲是不能替他放弃继承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改天我叫上老伴和儿媳妇一起来办理继承权公证,这样就能解我们家的燃眉之急了。谢谢你们。”李大娘说。(来源: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