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官方网站!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国内民事类

你现在的位置:主页 > 公证业务 > 国内民事类 >

怎样办理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发布时间:2014-01-10 15:48

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卖方需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复印件;

3.房屋所有人出卖与他人共有的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4.出卖已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应提交书面材料;

5.买卖房屋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