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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重阳献爱心 弘扬敬老助老美德

发布时间:2014-03-18 16:49

    10月13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随着节日的临近,成都市成都公证处早早地为重阳节献爱心活动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作为四川省第一批“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成都公证处多年来始终坚持为全市老年朋友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今年,成都公证处将重阳节献爱心活动作为庆祝该处成立60周年的重点活动之一,特地在10月12日、10月13日(九九重阳节)当天免费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活动正值国庆大假后的第一个周末,成都公证处全处员工将照常上班,全力满足活动当天的办证需求。凡是年满60周岁的市民,都可在九九重阳节当天到该处办理遗嘱公证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成都公证处将免收所有公证费用。据悉,该处已联系成都市精卫司法鉴定所,在现场为有需求的老人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鉴定收费仅为平常收取费用的40%,特别困难的群众将免收鉴定费用。以此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避免老人奔波劳累。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10月12日、10月13日(九九重阳节),早上9:00-下午5:00。

    二、活动地点:成都市羊市街22号(老市委对面),成都公证处。

    三、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骡马市站A口;乘54、57、64、4路公交车到羊市街站下,向南行走100米右转进入羊市街前行200米即可到达。

    四、咨询热线:86255556,86250123。

    五、办理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遗嘱公证:

    ①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凭证;

    ③遗嘱书;

    ④公证员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①协议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③扶养人为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④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复印件;

    ⑤扶养人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

    ⑥遗赠扶养协议书。

    3、注意事项:

    ①遗嘱人或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都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他人不得代理;

    ②遗嘱人或遗赠人须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要的须作行为能力鉴定。

 

    (温馨提示:请提前咨询并携带好所需证明材料,避免来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