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官方网站!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机构要闻

你现在的位置:主页 > 机构要闻 >

我处将举办重阳节献爱心公益活动

发布时间:2014-09-25 16:39

为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敬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我处将延续重阳节献爱心的传统,于9月29日开展公益活动,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管遗嘱,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作为省内公证行业唯一被评为“敬老文明号”称号的单位,我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全市老年朋友提供热情、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受到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极大肯定。

今年,恰逢重阳节与国庆假期重合,我处特意提前举办重阳节献爱心活动,让广大老人们可以安心欢度佳节。随着节日的临近,该处已为活动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活动当天,凡年满60周岁的市民都可到成都公证处申请遗嘱保管,年满70周岁的市民可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目前,我处已联系成都市精卫司法鉴定所,在现场为有需求的老人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鉴定收费仅为平常收取费用的40%,特别困难的群众(出示低保证明)将免收鉴定费用。以此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避免老人奔波劳累。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29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活动地点:

成都市羊市街22号,成都公证处。

三、乘车路线:

地铁1号线骡马市站A口;乘54、57、64、4路公交车到羊市街站下,向南行走100米右转进入羊市街前行200米即可到达。

四、预约咨询热线:

86255556。

五、遗嘱保管提交的材料:

1、申请遗嘱保管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保管申请人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②保管申请人确认申请保管的遗嘱为其本人所立;

③申请保管的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形式。

2、申请遗嘱保管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保管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②申请保管的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原件。

六、公证相关证明材料:

1、遗嘱公证:

①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遗嘱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凭证;

③遗嘱书;

④公证员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①协议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③扶养人为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④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复印件;

⑤扶养人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

⑥遗赠扶养协议书。

3、注意事项:

①遗嘱人或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都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他人不得代理;

②遗嘱人或遗赠人须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要的须作行为能力鉴定。